一段我與上帝最親密的故事,我與上帝最貼近的對話

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

To Dear God, 2011-11-18, 要明瞭律法背後的真理

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Posted by Rogery
親愛的天父上帝:
QT經文:利未記17:10-16
QT亮光:
17:11 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17:12 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

主呀,感謝你讓我在今天的早晨有美好的看見,讓我看見耶穌在我們當中的榮耀。當我看到經文中提到生命是在血中,可以為我們的生命贖罪,因此產生了不可吃血的律例。當我看見這個規定的時候,我便想起保羅說:「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,若感謝著領受,就沒有一樣可棄的,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」(提前4:4-5)。

主呀,這讓我的心中產生了疑惑,生命在血中,所以你命令我們不可吃血,那保羅又說感謝領受的就可以吃,那這當中是因為什麼原因改變了這個結果呢?我仔細在我的心裡反覆思想,我想著如今生命在血中依然沒有改變,應該不是生命在血中產生了什麼變化而改變了這結果。感謝主,你聖靈的引導,讓我重新看見經節中的「為你們的生命贖罪」,使我馬上想到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已經洗淨了我們的罪,為我們的生命贖罪。

主呀,因此我再一次地重新思想舊約時代規定不能吃血,但新約時代保羅為何說凡事只要謝恩之後就可以吃。感謝主,因為在舊約時代,他們必須用祭牲的血來贖他們的罪,因此他們不可把祭牲的血拿來吃。但在新約時代,耶穌的寶血已經贖了我們的罪,我們再也不需要用祭牲的血來贖我們的罪了。

感謝耶穌,因為你將自己的獻上為祭,而使得動物的血不再有贖罪的功用,因此我們便能藉著謝恩吃所有的東西。主呀,這個讓我看見你不是毀壞律法,你是成全律法。主呀,你的真理是超越這一切的律法,你來了,使真理完全地彰顯在我們當中。祭物本身不是重點,重點的是贖罪的功效。

主呀,感謝你讓我進一步地默想,如果我們QT沒有藉著你而得著生命,清潔我們內心的污穢,那我們跟守著不吃血的律法一樣,看重不該看重的地方,最後QT只是作功課的宗教行為。主呀,求你幫助我們,使我們能夠越來越能從你的話語得著生命,得著真理的自由,使我們不受傳統給捆綁。使我們得到與你同在、又有真理自由的生命。

這一切的感謝與祈求都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。

╬ CR - Cynthia, Rogery... Cross, Reborn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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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活潑的生命-線上》11/18, 血是生命